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

「青春玉女」的限度

一直以來,所謂的「適婚年齡」與「高齡產婦」的顧慮,總是傾向於讓女性「早婚」與「早產」(25歲以前,最遲不過30歳),在「青春玉女」的階段,在思想、人格、判斷都還遠未成熟之際,就要嫁作人婦,不只要對一個男人提供「全時」(All Time)與「實時」(Real Time)的性服務;更須與男人零距離相處,讓兩個完全不同的人格型態與生命特質作強迫式的摩擦與撞擊;憑空再增加一大群「法律上」的父母親與兄弟姊妹(XXX In Law),平添人際關係的困難與壓力;很快地又要作為人母,又是「全時」與「實時」地服侍另一個人---一個完全無法照顧自己的小生命!現代的青春玉女,多數也是上班族,作為較低階的員工,限制與挫折,其實遠大於自主與成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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