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

完全無妨於婚前就性愛、同居、生子

現代社會,性愛、同居、生子,已無任何禁制,更不受任何懲處。現在,「單親家庭」已是一個社會現象,不久的將來,「未婚生子」必然繼長增高。在少子化與晚婚、不婚的潮流之下,社會與法律,鼓勵生育之不及,哪還能歧視對待?即令結婚,也完全無妨於婚前就性愛、同居、生子。婚姻變成一紙合約,保障了弱勢的一方,卻完全無法保證雙方的幸福。無論男女,現在是弱者需要婚約,而強者或不負責任者,則視婚約為畏途。所以,如果本身是弱者的事實、弱者的心理,就會汲汲於結婚,既能依賴,又有保障。這是現代多數女性的典型;如果是弱者的事實、強者的心理,要享受卻不能負責、不敢負責,因而逃避婚姻,成為現代多數男性的寫照。反之,強者的事實、強者的心理,可以被依賴,可以給保障,就不在乎婚姻---其實也不汲汲於婚姻,既享受人生,又完全自由。

2 則留言:

神秘之旅 Truth Journey 提到...

变態X色狼,

我们女人就是弱者,就是要一紙婚约來保护,
色狼,你老婆要不是有一纸婚约,早都被你赶出家门了!
你不敢再提出离婚,就是你怕你老婆分掉你一半的家产,太好了!
你老婆赢了!!
恭喜!
你再继续坐监吧!

神秘之旅 Truth Journey 提到...

洪叫獸,

其实你一直在炒冷饭, 你自己‘浑了’’混了‘,昏了’‘婚了’,然后也要别人和你一样如法泡制。
甚至鼓吹省了‘婚了’这道重要法律手续。
你把女人都當傻瓜在耍?
那你为何‘婚了’呢?

只怕你犯的病是‘坐监’太久, 妻管炎并發症,该去看医生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