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31日 星期五

生命、貞操、與性皆不可交易

生命、貞操、與性皆不可交易

2 則留言:

神秘之旅 Truth Journey 提到...

台湾辅仁大学语言研究所 [
残忍凶暴】的老色狼洪振耀,

你在2008年12月17日凶暴的攻击我,造成我身体多处淤伤,你已经触犯了中華民國法律,你已经犯了【傷害罪】!

你除了伤害我的身体,你更傷害了我的心灵,情绪,经济,职业及我的生活!!!!!
你要道歉,赔偿!!!!!!!!

我并没有告你,正如以前你indirectly killed 我挚爱的父亲, 我没有告你一样。 是应该告你的,因为你对我做了太多太邪太恶的事。
但是,我并不想譲你進监牢, 我的bottom line 是要你

道歉
负责
赔偿

我倒要看看,你的【獸性】和【人性】的比例有多少?!
你的【丧心病狂】, 有没有医好的【可能性】?!
你的【天人交战】或【人畜交战】何者会赢?
你过谁的【關】,什么【關】,都不重要,最重要是【我这關】!
因为我【才】是真正的【受害人】!!!

2009年7月26日 上午 6:11

神秘之旅 Truth Journey 提到...

台湾辅仁大学语言研究所 [
残忍凶暴】的老色狼洪振耀

最不弔詭的是:
你的「最後性伴侶」就是你要去见【阎王爷】之前使用的【免费性机器性】,畜生那谈得上什么【伴侣】。That's for sure 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