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4日 星期三

為所欲為、為所當為,勇敢地活出自己的風格

民主時代,自由開放,不妨礙他人,本就隨心所欲。少數人新潮,說是「驚世駭俗」,追隨者眾,就會是「流行教主」。新的社會現象,一再顛覆舊的傳統觀念,既然「今是昨非」了,當然也就可能「明是今非」啦!新生事物,可能只是灘頭浪花,瞬間消逝;也可能竟是山巔雪球,快速增生!反正現代社會,左鄰右舍都不相識,也絕少往來,就為所欲為、為所當為,勇敢地活出自己的風格吧,何恤人言乎?夫我則不暇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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