勊就「一夜情」來說,「一夜情」的幾個重要的守則:
1. 不問真名,不留電話,不在自家(女方)上床。
2. 對象只限陌生人,認識者不可。
3. 絕不和喜歡的男人搞一夜情。
4. 不醉酒,以免受害。
5. 不再男方家過夜。
6. 拒絕自拍做愛過程。
性愛,從「從一而終」的堅守貞操,擺盪到另一個極端了!雖不承認那是「人盡可夫」,其結果卻是「人盡可Fuck」!性愛,從男女關係的「最終接觸」,完全巔倒了過來,成為男女之間的「最早接觸」,而且,不在乎,甚至根本排斥,進一步的交往!「絕不和喜歡的男人搞一夜情」,更是吊詭,前此我們鋪排的所有情節,都是「我喜歡這個男人,所以我獻身於他」,至少也應是「我喜歡這個男人,所以我和她分享我的身體」。現在,這個搞一夜情的「豪放女」,居然是「我喜歡這個男人,所以我絕不能立即獻身於他,卻可以和任何陌生男人瘋狂性愛,而且,『人盡可Fuck』」!
附錄如下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mar/2/today-gender1.htm
2 則留言:
獸慾横流的洪振葯叫獸,
說你老年白痴, 你却頭脑精密的很!
一夜情」的幾個重要的守則可看出, 你是邪恶下流,做可耻的事,又怕被人逮到。
怪不得认识你的人没人知道你家电話。你也说,你不喝酒, 原来是‘以免受害’。喜欢带女人到陌生城市的温泉旅馆洗温泉,绝不在你自家过夜, 因为怕被老婆抓姦( 这是自投罗网嘛!!), 不在女方家上床,因为怕女方‘自拍做愛過程’,或被女方父兄,痛扁一顿!
至于‘認識者不可’,理由很简单!,因为認識的,很难甩,换言之,根本甩不掉!又容易探查到老底!
至于不和‘喜欢的女人’上床,就是违心論,或是根本为了要‘發泄兽欲’,也就不管这么多了!!
,再说事後,不负责,不给女方交代,那像是‘正常男人’?根本是下流骗子,色狼!所以,只有靠假名才能脱身。反正,同名字的人很多,同音的更多,鱼目混珠很容易!
獸慾横流的洪振耀,
有种就不要躲在淫色黑网下!
自曝獸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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